财产清查产生的损溢,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那么,不予处理,年末批准后再进行账务处理。( )
对
错
判断 财产清查产生的损溢,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那么,不予处理,年末批准后再进行...
发表时间:2018-08-17 来源:新财会 点击:

正确答案:错
答案解析:财产清查产生的损溢,企业应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如果在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在对外提供财务报表时,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附注中作出说明;其后批准处理的金额与已处理金额不一致的,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统计:共计627人答过,
平均正确率73.67%
热门资讯
更多>>-
2017年4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
-
贵州省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考试“银榜”
-
贵州2020年初级会计报名时间已经结束!根据贵州省财政会计网发布
-
贵阳会计培训机构电话、地址?在贵阳会计培训学校中,贵州万程教
-
贵阳会计培训学校哪家好?在贵阳会计培训学校中,贵州万程教育相
-
【软件的类型】 计算机上运行的各种程序及相应的文档资料,
-
【账务处理模块日常处理(一)】 (一)凭证管理 1 凭证录入
-
【管理用户并设置权限】 (一)管理用户 用户是指有权登录系
-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2017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
近日,新财会从贵州财政会计网在线交流平台获悉,2017年起国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