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 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C.公司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可以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
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
单项 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
发表时间:2017-01-14 来源:新财会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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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中,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为8000万股,则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8000*5%=400)万股。
统计:共计6360人答过,
平均正确率6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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