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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国家税务局认为甲公司涉嫌少缴税款,扣押了部分库存商品

发表时间:2016-04-25    来源:新财会    点击:    
(十二)某国家税务局认为甲公司涉嫌少缴税款,扣押了部分库存商品。并查封了生产用机器设备,对甲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要求甲公司限期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同时做出罚款的行政处罚。甲公司不服,认为税务机关在征税范围,免退税方面有问题,是乱征税。查封、扣押措施违反程序规定,加收滞纳金和罚款错误。因此提出行政复议。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B  )。
A. 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
B. 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税务行政机关
C. 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同级政府
D. 做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政府
(2)对哪些事项不服应先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  ABD )。
A. 征税范围争议       B. 免退税争议        C. 查封、扣押措施      D. 加收滞纳金
(3)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BCD )。
A.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国务院提出行政复议
B.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先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行政复议
C.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D.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4)对于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ABCD  )。
A. 扣押了部分库存商品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B. 查封了生产用机器设备是行政处罚
C. 加收滞纳金是税收保全强制措施                 D. 罚款是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时生效(C   )。
A.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经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收才生效        B.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后,15日不起诉即生效
C.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生效                            D.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做出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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